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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9 16:11:01 股吧网页版
浙江某区应急管理局要求企业参加培训并违规收费 经整改后退还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赵恩报道

  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海报新闻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浙江某市某区应急管理局在2025年4月-6月期间,要求企业参加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支付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对此,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经调查核实,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有关规定,为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开展的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以及相关资质资格持证等培训,除经营单位自主安排的培训外,均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并以专项资金支付相应费用。

  该区应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相关培训过程中,由于专项资金支持不足,转由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违反了开展员工安全培训严禁向企业、个人收费或转嫁培训费用等相关规定。

  据此,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制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区应急管理局限期整改。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监督意见,通知相关培训机构停止对员工安全培训收费,并组织退还已收取费用,同时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相关培训费用。

  据司法部信息,制止和纠正涉企“乱收费”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本案中,区应急管理局因专项资金支持不足,违反相关规定向企业转嫁成本,偏离安全生产培训的公益属性,加重企业非经营性负担,损害了行政执法公信力。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接到企业反映后迅速核查,督促区应急管理局限期整改,推动培训机构停止收费并退还已收款项,及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充分彰显了行政执法监督在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悉,下一步,司法部将持续指导各地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推广典型案例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统筹协调与源头治理作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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