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行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沈阳1月28日电辽宁省科技厅等部门日前制定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若干措施》《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打造良好创新生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明确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科研人员及科研单位管理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谋取私利、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相关项目因不可预见的技术路线风险、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失败,经认定后均可依规予以免责。
辽宁将尽职免责机制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激励政策衔接,让科研人员能在转化失败时得到保护,也能在转化成功时获得回报。此外,辽宁同步配套出台工作指引,列出可予免责具体情形清单,让判断标准更清晰;建立“单位内部认定+主管部门复核备案”规范化流程,确保认定工作严谨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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