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田柳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执法既是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也对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着重要影响。
1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裴晓菲介绍,执法理念从“监管”向“监管+服务”转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涉企检查新要求、新方法,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严防执法“一刀切”。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容错空间。2025年,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8947件,助力企业安心发展、轻装前行。
执法手段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积极探索构建“专业牵引、数据驱动、上下协同、靶向执法”的执法监管新模式,通过应用卫星遥感、红外成像、无人机、无人船等智慧装备手段,综合研判分析排污许可、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用电工况等多源数据,将传感技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大力推行无感式、穿透式监管,生态环境领域“天、地、空、水、陆、海”一体化问题发现机制逐步建立,问题发现能力显著增强,执法效率大幅提升。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现场检查次数下降近40%,问题发现率却提高10—25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20.4万次非现场执法检查。
执法方式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会战”转变。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安部、最高检举办行刑衔接培训班,联合最高法举办环境执法与司法培训班,打通行政执法“最前一公里”和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联合最高检、最高法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监管的意见》,加强重型货车生产、所有、使用、服务等全链条管理。联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的通知》,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响应高效的执法协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