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中国财政部近日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简称《鉴证准则》),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机构自愿实施。
《鉴证准则》共十八章228条,包括总则、鉴证目标和基本要求、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质量管理以及鉴证业务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下称负责人)27日介绍,《鉴证准则》内容丰富,涵盖执行业务的各个方面,既针对业务承接、计划、执行到出具报告的全过程提出明确要求,也强调鉴证机构和鉴证人员需对鉴证业务进行质量管理,并遵守职业道德要求,能够满足高质量执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实务需求。
负责人介绍,《鉴证准则》的制定,强调鉴证机构应当实施质量管理,遵守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高质量执行鉴证业务,切实发挥鉴证增信作用,维护公共利益;针对当前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实践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和需求,提出明确、有针对性的要求并提供细化、可操作的指引,有效规范鉴证业务的执行,提高鉴证质量;充分吸收国际准则的最新成果,涵盖国际准则的所有要求和内容,符合准则国际趋同原则,同时提出符合中国实际的要求和指引,体现中国特色,语言表达尽量中国化。
负责人还表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尚处于起步阶段,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完善内控体系都需要一定时间,现阶段将《鉴证准则》定位为试行文件,不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执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机构自愿实施。未来将随着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实施,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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