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作为核心信息,标注方式应清晰、易寻。然而日常生活中,不同食品药品的日期标注情况各异,常常令消费者陷入“找不到、辨不清”的困境。北京两会期间,来自经济界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凌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立荣提交提案,建议通过细化标准、强化监管等举措,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管理。
“包装上的字太小了,想要看清都要拍照再放大”,于立荣拿起一瓶滴眼液向新京报记者展示道,“这样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有的是字小,有的是位置难找。”于立荣在市场调研中发现,当前市场流通的部分食品药品标注乱象突出:部分产品标注字体不足2毫米,老年群体及视力障碍者难以辨认;标注颜色与包装底色对比度不足,需特定光线才能识别;标注位置隐蔽分散在褶皱处、封口内侧等区域,查找不便;甚至还存在格式混乱、缩写替代等不规范情况。这些现象不仅给消费者选购和使用产品带来极大不便,更可能引发误食用过期食品药品的安全风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市场监管高效开展。
调研中,于立荣发现,在看不清或日期标注不好找的情况下,有些人生活中对食品药品的到期日估算甚至是从购买之日算起,“比如保质期是6个月,可能会下意识觉得是半年后到期,但这样估算并不准,购买的时候可能已经生产一两个月了。”
针对现存问题,于立荣建议,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注。如制定地方管理规范,明确标注字体高度、日期字体颜色需与底色形成明显对比、设置统一标注在醒目区域等量化要求;强化企业自查与培训,将标注规范纳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将标注清晰度纳入日常监管与抽检,对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增设放大版标注、便民查询点等措施,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建立动态调整与年度评估机制,巩固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