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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7 23:58: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尚无尼帕病毒输入性病例 沸水加热15分钟可灭活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马晓华

  近日,尼帕病毒在印度西孟加拉邦出现局部暴发的疫情备受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对于该病毒的流行状态,一位疾控系统的专家表示:“中国目前尚无输入病例。”

  此外,“从目前已有的流行病学研究数据看,孟加拉国的尼帕病毒的基本再生数(R)约为0.33。对一个病毒来讲,如果所有溢出的病毒株的R值均小于1,且在人体内不发生变异,那么每次溢出事件只会产生少量病例。”一位病毒学专家表示。

  虽然尼帕病毒每次溢出病例数不多,但仍对全球公共卫生构成了严峻挑战,其核心难点在于极高的病死率以及可能出现复发性或迟发性脑炎等长期神经系统后遗症,这都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病毒溢出路径

  尼帕病毒的宿主是狐蝠属(Pteropus)的果蝠,分布主要集中在南亚和东南亚。该病毒偶尔会传入人类群体,并引起以脑炎或呼吸道疾病为特征的严重疾病,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重点研究的优先病原体。自1998年首次发现以来,该病毒在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引发了多次致命性疫情,病死率高达40%~75%。

  已有研究可知,基因组测序和系统发育分析揭示了尼帕病毒存在两个主要的遗传谱系:马来西亚株(NiV-M)和孟加拉国株(NiV-B)。目前,孟加拉国株(NiV-B)属于人际传播潜力较强的一类。(详见第一财经报道:“孟加拉株”尼帕病毒致死率更高、更可能“人传人”,印度疫情有何启示)

  从目前的疫情看,尼帕病毒的溢出路径分为两种:一是中间宿主扩增。尼帕病毒从果蝠传递给猪,再通过接触受感染的猪或其分泌物传播给人类,主要感染人群为养猪户和屠宰场工人。在病毒溯源中发现,马来西亚养猪场有种植的果树,猪吃了被果蝠啃过的果子后感染了病毒,病毒在猪体内进行了扩增,并通过排泄物等传递给人类。

  二是直接传播。在孟加拉国和印度,病毒主要通过被蝙蝠尿液或唾液污染的食物直接从蝙蝠传播给人类,没有明显的扩增宿主。饮用被污染的新鲜椰枣汁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另有研究发现,在叙利亚仓鼠模型中,通过饮用含病毒的液体成功模拟了食源性传播,证实了这一途径的可行性。但这一情况有高度的季节性,多集中在1月至5月,与椰枣汁收获季重合(果蝠污染汁液)。

  不过,不排除直接处理和食用蝙蝠(丛林肉)导致人类感染亨尼帕相关病毒。

  从孟加拉国等地的感染病例看,其疾病进程大多是从流感样症状到致命脑炎。目前,尼帕病毒感染的临床表现多样,潜伏期通常为4~14天,最长可达45天。早期症状存在无症状感染者,后出现发热、头痛、咳嗽、呕吐、呼吸困难等,类似流感,缺乏特异性。

  但随着病程推进,患者迅速出现意识障碍、抽搐、脑干功能异常等,病死率极高。且后遗症与复发并存,部分幸存者可能出现复发性或迟发性脑炎,以及持续性神经功能障碍、疲劳等长期后遗症。

  传播速度:R值小于1但风险集中

  尼帕病毒的人际传播效率总体较低。从病毒传播速度看,根据国际期刊《新微生物与新感染》的《尼帕病毒:在当前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大流行背景下,一种潜在的大流行病原体》研究数据,尼帕病毒的人际传播效率不高,R估计值较低,例如在孟加拉国约为0.33。R值用于估算疾病在人群中的传播速度。SARS(非典型性肺炎)的R值分别约为2.5 ,而SARS-CoV-2(新型冠状病毒)的R值在早期研究中约为2.5至2.6,后期上升至5.7。

  尼帕病毒在自然环境中的存活率也决定了其传播性。根据2024年刊发在《MedScience》的一篇研究论文《尼帕病毒:流行病学、发病机制、治疗和预防》,尼帕病毒在果汁或芒果中可存活长达3天,在22下保存的人工椰枣汁(13.0%蔗糖和0.2%牛血清白蛋白水溶液,pH7.0)中至少可存活7天。另外,尼帕病毒在果蝠尿液中的半衰期为18小时。尼帕病毒相对稳定,在70下可存活1小时(仅病毒浓度降低);在100下加热15分钟即可完全灭活。另外,肥皂、洗涤剂和市售消毒剂(例如次氯酸钠)均可有效灭活尼帕病毒。

  虽然病毒不具备大规模快速传播的条件,但在特定场合下传播风险显著上升。

  人际传播是一个重要的流行学特征。据孟加拉国国际腹泻病研究中心研究者的发现,在马来西亚很少观察到尼帕病毒(NiV-M)的人际传播,但在孟加拉国的尼帕病毒(NiV-B),人际传播占报告病例的三分之一,在印度这一比例超过75%。

  从当前孟加拉国和印度的疫情看,其人际传播路径主要通过密切接触感染者的体液,特别是呼吸道分泌物,发生于家庭成员或医院护理人员中,病毒可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

  除了接触传播外,近期《自然》杂志刊发的一篇论文显示,在印度喀拉拉邦的尼帕病毒疫情中,存在气溶胶传播途径。这种路径解释了人类没有与受感染的动物或其分泌物直接接触,病毒是通过气溶胶从果蝠传播给人类。

  虽然当前中国尚未有输入性病例,但为防患于未然,2024年12月30日,国家疾控局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号(关于公布监测传染病目录的公告)发布,把尼帕病毒病纳入了《监测传染病目录》,将尼帕病毒防控的关口前移到口岸开展监测,有利于早发现、早阻断疫情跨境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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