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芬企业在京签署多项商业协议
来源:新华社
新华财经北京1月26日电1月26日,商务部和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在北京共同主办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期间,中芬企业代表围绕创新、绿色、数字等领域合作开展热烈讨论,并签署多项商业协议。
芬兰总理奥尔波表示,中国是芬兰重要的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芬兰企业十分看重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芬中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自2017年成立以来,已成为促进企业交流和经贸往来的重要平台。两国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工业数字化等领域合作意愿强烈,希望双方企业将交流成果转化为具体合作项目。芬方支持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期待欧中增进互信、减少贸易壁垒。芬方欢迎中国企业赴芬兰投资,将为中国企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在两国领导人战略引领下,中芬经贸合作成果丰硕,“含新量”“含绿量”不断提升,树立了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典范。今年是中国“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欢迎中芬企业坚定信心、把握机遇,进一步拓展贸易、投资、创新等领域合作。希望芬政府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欧盟审慎使用经贸限制工具,同中方相向而行,共同反对保护主义,为中芬、中欧企业合作营造公平、开放、非歧视、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中芬两国工商界代表120余人参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此前表示,奥尔波此次率20余家企业高管随访,涵盖机械、森工、创新、清洁能源、食品等芬优势领域,充分体现了芬方对深化双边经贸关系的强烈意愿。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