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赵恩报道
近日,福建漳州的李女士在查看监控时发现,此前在其家中服务的住家保姆嘲笑并脚踢自己孩子。监控内容显示,孩子在保姆面前玩闹,保姆轻轻将其踢倒,随后孩子开始哭闹。
李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此前她花1000元中介费在漳州市益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了一名保姆,上户一个多月后,该保姆提出眼睛不舒服需要休息,公司随即为其安排了第二名保姆接任。但继任保姆上户后,其服务方式和态度都令李女士大为不满。
“踢孩子,弄哭孩子,还嘲笑。上户第三天就要求我元旦双倍工资,还要求我过年要给红包,给多给少看自己心意。”李女士说。
记者向漳州市益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求证,工作人员解释称,此事责任不在公司,而是李女士未履行合同约定在先。
记者查看双方合同发现,该家政服务公司为客户免费更换家政人员服务期为30天。30天内,双方若有一方不满意则有权解除合同,公司有义务免费为客户更换家政人员,如超过服务期限要求更换的,需重新支付中介服务费。
由于首任保姆的服务时间已超过免费更换期限,因此第二任保姆上户后,公司再次向李女士索要中介服务费。“她不但不给,还把我们拉黑了。”工作人员称。
但在李女士看来,这是公司和保姆有意为之,目的是要多收中介费,“第二个月就干了五六天,如果不想干怎么早不说?”
李女士拒付中介费,公司于是要求召回继任保姆,但该保姆却表示愿意留下。此后,该保姆仍在李女士家服务,期间多次引发不满。
益发家政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李女士未按约定支付中介费,双方合作关系已经不成立,公司不再与其对接。后续服务属于该保姆的个人行为,在其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纠纷也都与公司无关。
公开资料显示,漳州市益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詹宝凤,曾获评漳州“最美家政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