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7日讯日前,为规范衍生品市场发展,证监会正式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系统构建覆盖衍生品交易全链条的监管框架,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功能定位。
统一尺度与跨市场协同
《征求意见稿》打破以往可能存在的监管套利空间,将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范围内的所有衍生品交易场所、衍生品经营机构及相关活动统一纳入规制范围,制定一致的准入标准、行为规范与法律责任。这意味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同类衍生品业务将面临统一的监管尺度。
同时,跨市场风险监控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根据《征求意见稿》,期货交易场所在对期货交易实施持仓限额和大户报告制度时,可将交易者持有的挂钩同一或相似资产的衍生品合约与期货持仓合并计算。这一规定填补了场内与场外、衍生品与基础资产市场间的监管真空,旨在有效防范风险跨市场传导与隐匿。
格林大华期货副总经理、首席专家王骏指出,《征求意见稿》的监管逻辑革新体现为功能监管与统筹监管并重,打破主体类型限制,制定统一准入标准、行为规范与法律责任,避免“同类业务不同监管”的情况,同时强化跨市场协同,要求衍生品持仓与期货、股票市场持仓合并计算,填补以往监管分割而出现真空地带,将有效防范风险跨市场传导。
全链条覆盖与差异化施策
风险防控是《征求意见稿》贯穿始终的主线,构建了从前端合约设计到后端监测处置的全链条、差异化风控体系。在交易前端,办法严格限定衍生品合约开发,要求合约标的物须具备公允市场定价、良好流动性且不易被操纵,并明确提出“审慎开发结构过度复杂的衍生品合约”,从源头上遏制脱离实体经济需求的复杂金融创新。
在交易履约保障环节,办法创新了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方面,明确保证金应优先用于衍生品交易结算,并要求衍生品经营机构以安全、清晰、合理方式存管保证金,确保在发生风险时能够快速分离和转移,极大强化了交易者资金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允许现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多种形式的保证金,并支持通过质押、保证金权利转移等方式提供履约保障,兼顾了市场效率与灵活性。
在后端监测监控层面,国家将建立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对全市场衍生品交易信息进行集中收集、保存、分析与管理。证监会被授权可遵循审慎监管原则,对衍生品交易实施逆周期调节管理,这意味着监管机构可通过调整保证金比例、限制交易规模等手段,提前平抑市场过度波动。
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导向
《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衍生品市场稳步发展,发挥其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办法将“鼓励利用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与“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并列为核心原则,引导市场回归风险管理本源。
办法设置了差异化安排,对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的交易者,可按规定豁免部分专业交易者适当性标准,降低了实体企业尤其是产业客户参与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对冲的门槛。同时,办法鼓励支持开发满足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风险管理需求的衍生品。
新湖期货副总经理李强表示,2025年期货市场量额双增的核心背景是全球宏观波动下,实体与金融避险需求的升温以及期货市场功能的进一步深化。全球秩序重构带来贸易环境波动和不确定性,叠加地缘政治冲突以及全球货币政策分化,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实体企业套期保值需求随之升温,带来了相关品种成交量的快速上升。这一背景凸显了衍生品市场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办法对可能助长投机、脱离实体的行为予以明确禁止或限制,对衍生品经营机构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宣传推介衍生品合约,这有助于遏制衍生品交易向不适当群体扩散。上市公司参与衍生品交易,需基于管理生产经营风险的需要,并履行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防止其脱离主业进行财务投机。
从“非标混乱”到“合规透明”
《征求意见稿》的实施预计将深刻改变衍生品市场的投资生态,推动市场从相对松散向标准化、合规化、透明化加速演进。
王骏分析认为,市场投资生态将发生三大转变:第一是从“场外为主、非标混合”转向“标准化提升、场内场外协同”。办法要求衍生品行业协会、交易场所采取措施提升衍生品交易标准化程度,并鼓励标准化程度高、流动性强的衍生品由衍生品结算机构作为中央对手方进行集中结算。非标准化交易虽被允许,但必须符合行业管理规定及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并且需要向交易报告库报送完整信息。
第二是从“机构主导、规则不够明确”转向“合规优先、专业化竞争”。新规下,衍生品经营机构的竞争焦点将从设计复杂结构产品转向提升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定价估值等专业化能力。
第三是从“风险分散、监管各自分割”转向“风险可测可控、全链条跨市场监管”。交易报告库的建立与跨市场监测机制,将使原先隐蔽、分散的风险变得可视化、可监测、可防范。
明确主体责任与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对衍生品经营机构、交易者、市场基础设施等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进行了细致规定。
对于衍生品经营机构,办法明确了准入条件,包括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具备健全的内控与风险管理制度、拥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等。机构需将衍生品业务与其他业务有效隔离,加强持仓集中度管理,实施保证金逐日盯市,并建立健全定价估值管理制度。
对于交易者,办法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禁止出借或借用交易账户,并要求交易者全面评估自身情况后审慎参与。衍生品经营机构则需严格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在法律责任方面,办法针对不同主体和违规行为设置了差异化的罚则,对衍生品经营机构违反多项核心规定的,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其从业人员违规,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出借或借用交易账户,最高可处十万元罚款。所有违规记录还将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引导市场“回归本源”
王骏指出,《征求意见稿》通过功能性服务引导与市场机制约束双路径,有力引导市场回归风险管理本源。在服务引导上,通过豁免实体产业客户部分适当性标准、支持开发套期保值类产品等政策倾斜,鼓励实体经济运用期货衍生品工具管理风险。在市场约束上,通过禁止公开劝诱、限制上市公司交易投机目的、合并计算持仓压缩投机空间等手段,倒逼资本投资市场脱离“自我循环”,确保期货衍生品市场参与者以专业机构和产业客户为主,贴合期货衍生品工具风险管理的专业属性和套期保值属性。
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此次《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中国衍生品市场发展历程中的关键一步。它通过构建全面、统一、穿透的监管体系,不仅旨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更致力于引导市场资源精准配置于实体经济最需要的风险管理领域,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夯实制度基础。证监会表示,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办法,推动其早日出台实施。对于衍生品市场后续发展,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