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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7 09:16:39 股吧网页版
市政协委员相均泳:为全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打造“北京样板”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冰

  2026年北京市“两会”近期开幕。1月25日,北京市政协委员、全球能源互联网集团有限公司驻北美办公室主任相均泳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北京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130万辆,他也是一名新能源汽车车主,随着首批新能源汽车电池将迎来“退役期”,近年来他一直关注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今年,相均泳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北京市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提案”。

  相均泳提出,建议强化产业链科技创新协同、打造规范化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和基地、加强对动力电池行业全面监管。为全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打造“北京样板”,提供北京经验和参考。

  相均泳称,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构建从源头回收到资源利用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全链条管理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定困难和挑战。如在生产端,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硬性约束弱;在回收端,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基础薄;在利用端,动力电池再利用尚在初期;在监管端,动力电池监管亟待加强。

  特别是在动力电池回收端,回收企业“劣币驱逐良币”,规范企业对回收渠道和型号都有明确要求,“小作坊”“黑作坊”“中间商”运营成本低,价格“诱惑力”大。

  为推动加强北京市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均泳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建议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研发、产业协同,推行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等绿色设计标准,推动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采用标准通用产品设计,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

  二是建议建立原始制造商、回收利用企业共同参与的动力电池再生再造体系,对技术实力突出、安全性管控有力的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鼓励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资产化运营和聚合综合利用电池资源。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多方合力,共同打造全链条一体化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在京津冀区域协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动在京整车生产企业、回收单位与津冀地区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合作,完善回收利用产业链。

  三是建议加强对动力电池行业全面监管。建议加快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纳入北京市地方立法,明确相关责任、监管要求和罚则,强化对新能源汽车注销监管、废旧电池流通监管。建立健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构建全生命周期信息溯源系统,将监管范围扩大到出租车、公交集团、物流、保险、环卫等领域。加强联合执法、系统监管,加大对非正规回收利用等行为惩罚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暂停经营或予以取缔。针对涉及安全、环保、低碳及职业健康等公共利益的关键环节,推动设立强制性标准或将现行推荐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筑牢产业发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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