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发布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来源:人民财讯
人民财讯1月26日电,天津市发布《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简称《贷款办法》)。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等。《贷款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贷款办法》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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