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指南》提出,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可按照业务属性进行分类。一级分类分为业务数据、用户数据和企业数据3类,进一步细分为二级分类9类、三级分类66类。
数据分级框架方面,《指南》明确,根据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以及一旦遭到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非法共享,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组织权益、个人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数据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一般数据、常规一般数据。
大连民族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张巨勇表示,《指南》填补了通用法律与行业实务之间的空隙,不仅有利于统一行业标准,减少机构间的理解偏差,更能推动合规责任逐级落实。
分类分级的明确,也有利于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孙毅表示,数据要实现价值,必须在合规前提下流通,而分级分类正是连接“安全”和“流通”的核心机制。
孙毅认为,分级分类规则的出台,有助于在发展与安全之间形成平衡。一方面,通过明确不同级别数据的使用边界,降低机构在数据应用中的合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数据在合法合规框架下更充分地流动,从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从长远看,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指南》的出台将对行业产生多重积极影响。当前金融机构是数据产品的重要买家,其在征信等领域对数据具有刚性需求。过去合规标准不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机构对数据的使用。《指南》的出台,一方面将释放数据价值,增强金融数据应用的合规性,提高数据流动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夯实数据和金融安全底座,通过全链条监管和动态防护提升抗风险能力。这将进一步优化行业生态,促进数据流通,从而真正活跃数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