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记者1月2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表示,这是国家首次针对城际铁路出台文件,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城际铁路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统筹推进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在部分重点区域积极打造“轨道上的城市群”,有力支撑了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实施。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大城市群”城际铁路骨干网络加快形成,总里程接近1800公里,运营效益稳步向好,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基本实现1至2小时通达,对于便利人民群众出行、提高城市群综合承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看城际铁路发展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在支撑城市群都市圈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意见》重点是对城际铁路规划建设进行规范和引导,可以概括为明确功能定位、明确标准条件、明确实施程序、明确监管要求、明确管理体系“五个明确”。
其中,功能定位方面,《意见》明确城际铁路是城市群节点城市间的骨干旅客运输方式,重点满足1至2小时通勤、休闲、商务等中短途旅客出行需求,要求严禁以城际铁路名义变相建设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从功能上区别于长大铁路干线和城市内部交通,充分体现城际铁路对城市群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单中心、双中心、多中心等不同类型城市群城际铁路的网络布局要求,提出优先支持“四大城市群”规划建设城际铁路。
标准条件方面,《意见》明确,坚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建城际铁路近期双向客流密度不低于1500万人次/年,审慎建设与既有干线铁路平行的城际铁路项目,既有城际铁路运营5年后客流密度未达到预期指标50%的地区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明确新建城际铁路原则上在地上敷设,设计速度一般为每小时120—200公里,集约高效、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标准,从严控制工程造价。
监管要求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国家铁路局履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压实地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城际铁路建设运营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明确新建城际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50%,不得违规举债融资,既有城际铁路运营10年后未实现现金流平衡的地区,也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提供适合城际铁路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意见》的一个亮点是,突出对城际铁路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理,运营方面呈现优先利用既有资源、推动运输主体多元化、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三个导向”。其中,推动运输主体多元化方面,《意见》提出,因地制宜选择委托运营、自主运营等运营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企业自主运营城际铁路。鼓励铁路企业与地方政府公平协商运营合作事项,涉及与干线铁路跨线运营的,要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清算机制,切实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可持续运营。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管理,促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