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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4 00:36:00 股吧网页版
利安达及3名注会被通报批评!半个月前刚收厦门证监局罚单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半个月前刚收厦门证监局罚单,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又因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1月22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辉、周阿春、欧云飞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29号)查明的事实,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张志辉、周阿春、欧云飞在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2019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利安达为超华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查明,超华科技2020年通过虚构业务、少记费用虚增利润,2019年至2022年通过支付往来款等方式向实际控制人梁某锋提供资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

  利安达为超华科技2019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对2019年、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和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周阿春和张志辉,2021年和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欧云飞和张志辉。

  二、利安达在对超华科技2019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一)预付款项风险应对措施执行不到位。(二)往来科目凭证检查程序不到位。(三)函证程序不到位。(四)未对异常情形保持职业怀疑。(五)未充分评价舞弊风险及迹象。

  深交所指出,利安达作为超华科技2019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周阿春和张志辉作为2019年和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欧云飞和张志辉作为2021年和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张志辉、周阿春、欧云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利安达、张志辉、周阿春、欧云飞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利安达刚刚因江平生物年报审计被罚。

  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江平生物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在江平生物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姚永涛、蒋明刚作为江平生物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利安达2021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永涛、陈竞芳作为江平生物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利安达2022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以上问题,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325,471.69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姚永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2万元罚款;对蒋明刚、陈竞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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