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上海期货交易所拟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对上述业务细则修订内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6年1月30日之前反馈至上海期货交易所。您的反馈信息同时表明您同意将您的联系信息和资料被上海期货交易所使用,并仅用于本公告所述征求意见事宜,敬请知悉。
电子信箱:shfe.advice@shfe.com.cn
电话:+86-21-68401929,+86-21-68400939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法律事务部
邮编:200122
附件:
1.修订说明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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