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其中强调“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明确了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拓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标志着我国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进入纵深阶段,也为包括数据在内的新型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总体来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正在加速成型,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市场主体参与度不断提升,建设成效初步显现。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任何新兴市场体系的成长都伴随着磨合与探索。在积极推进的同时,也需理性看待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向或风险,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确保要素市场化改革沿着稳健、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过程中需要防范的风险
一是防范概念“通胀”倾向。近年来,围绕“数据资产化”“数据通证化”“数据凭证化”等概念的探索不断丰富,体现出政策创新的活力。但也应看到,概念更新的速度若过快、表述口径若不统一,可能会在实践中造成语义分散、执行偏差和制度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如果地方和机构在尚未建立统一标准和明确边界的情况下各自探索,易导致“话语先行、机制滞后”,进而形成重复设计、政策碎片化等风险。概念的丰富应建立在制度逻辑和治理约束之上,而非以术语替代机制。如果忽视标准协调与规范约束,过度追求“新概念”的数量与热度,可能使制度创新出现波动,市场预期的稳定性也会受到影响。
二是防范技术配置堆叠风险。随着平台建设的快速推进,部分项目出于展示先进性和安全性的考虑,引入多种前沿技术,如区块链、隐私计算、可信执行环境等。技术创新和引入无疑是推动市场建设的重要动力,但若未充分评估其实际匹配度与成本效益,可能造成“重技术堆砌、轻应用价值”的现象。过度叠加的技术配置往往会带来维护复杂性与管理负担,有可能弱化平台的实用性与运行效率。若技术导入脱离场景需求,易出现“展示性创新”取代“功能性创新”的偏向,导致项目周期短、运行成本高。因此,应当警惕技术建设的表征化风险,使技术逻辑始终服务于制度逻辑与市场逻辑。
三是防范项目成果表层化的现象。在政策试点和示范推动过程中,各地纷纷推出“首单”“首次”等项目,以期在早期阶段形成示范效应。应该说,这些探索有助于积累经验,提升社会关注度,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的。但若在后续缺乏配套机制建设与商业化路径延展,可能出现“项目亮相快、交易延续难”的局面。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重点在于形成可持续的流通与运营机制,而非一次性展示性成果。若市场行为长期停留在短期推广层面,缺乏稳定的交易惯性与制度沉淀,就难以形成内生发展动力。
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治理体系
针对上述潜在的风险偏向,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可在制度、技术与运行机制三个层面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确保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方向的稳定性和执行体系的可持续性。
在制度层面,要更加注重政策标准的统一性和规则的可执行性。国家层面可进一步完善数据确权、资产入表、流通交易等核心环节的标准体系,明确相关概念的定义与适用范围,形成统一的政策语义和监管口径。建立跨地区的标准协调机制,推动不同平台、不同场景间的制度互认和数据互通,避免地方制度割裂和重复建设。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可承担第三方评估与协调职能,对制度执行偏差进行动态监测,为政策优化提供实证依据。通过统一标准、强化约束、完善协同,确保制度创新在统一规则下稳步推进。
在技术层面,要回归“适度、实用、可持续”的原则。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场景为牵引,推动技术与制度目标的深度融合。各地在平台建设中应科学评估技术选型的必要性和长期性,避免因过度叠加而导致系统复杂化和投入浪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尤其应建立论证和评估机制,明确技术的功能贡献、使用频率与维护成本,确保投入与效益相匹配。要推动技术标准化接口与模块共享,提高平台间互联互通水平,形成节约型、可复用的技术生态。通过技术治理与制度约束并重,形成以安全可信为底线、以高效实用为导向的技术体系,让技术真正成为制度可执行、市场可信赖的基础支撑。
运行机制层面,要强化长效治理与可持续运营。应将数据要素市场的考核体系从“建设进度”转向“运营绩效”,重点考察交易活跃度、数据更新频率、用户黏性和收益稳定性。财政激励与政策支持应与运营质量挂钩,对表现优良、机制健全的平台给予持续扶持,形成鼓励长期经营的正向激励机制。对于运行不畅或缺乏市场活力的项目,应建立退出与调整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可以探索引入企业共建共营模式或市场化机制,提高平台的自我造血能力和商业可持续性。同时,应强化监管评估与数据安全审查,确保市场运行在法治和合规的框架内进行,使政策导向与市场机制形成双向正反馈,推动数据要素市场从“项目建设”向“制度常态”平稳过渡。
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正由探索阶段迈向体系化发展阶段。完善治理体系,不仅是防范风险、规范运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确保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核心支撑。未来,应坚持市场逻辑、法治逻辑与治理逻辑的统一,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技术治理、强化运行协调,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实现从“制度构建”向“制度成熟”跃升。唯有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才能真正实现数据要素“可确权、可定价、可流通、可监管”的发展目标,使其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