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2 07:24:20 股吧网页版
富友支付,再度递表香港联交所,收入依赖单一业务
来源:中国证券报

  1月18日,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友支付)向香港联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富友支付首次递表香港联交所。记者梳理发现,富友支付于2024年4月 、2024年11月、2025年5月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请,但申请最后均失效。更早之前,富友支付还曾备战A股上市,与券商签署辅导协议,但亦未果。

  富友支付表示,本次IPO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通过差异化的创新解决方案增强产品组合;投资技术平台及基础设施;进一步扩展支付网络及深化与生态系统合作伙伴的关系;拓展海外业务;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曾谋求A股上市

  招股书显示,富友支付成立于2011年,是中国多领域的全能型数字化支付科技平台,在多元化商业场景下为不同规模及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多渠道支付服务以及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

  富友支付尝试港股IPO始于2024年4月。2024年4月,富友支付首次向香港联交所主板递交招股书,计划在此挂牌上市,但随后招股书失效。2024年11月和2025年5月,富友支付又接连向港股发起上市申请,但最后均失效。

  来源:香港联交所网站

  如此计算,本次(2026年1月)已经是富友支付第四次向香港联交所发起上市申请。

  富友支付也曾寻求A股上市机会。招股书显示,2018年5月,公司与一券商签订辅导协议,该协议经各方公平磋商后于2021年6月终止。2021年9月,富友支付又与另一券商签订辅导协议,并于2024年2月终止该协议。

  “富友支付上市进程‘曲折’的核心原因在于H股上市涉及中国证监会备案、香港联交所审核批准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推进均存在客观不确定性,且招股书每6个月未完成聆讯或上市即失效是香港联交所的通行规定。此外,早期谋求A股上市时,受互联网金融监管趋严等外部环境影响,辅导终止打乱了上市节奏,转战港股后又因招股书财务数据过期多次失效,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上市进程的反复。”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

收入依赖单一业务

  招股书显示,目前,富友支付核心业务涵盖综合数字支付服务和数字化商业解决方案两大板块。其中,综合数字支付服务板块下的商户收单服务收入常年占富友支付公司总收入的80%以上。

  来源:招股书

  具体来看,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10个月,富友支付收入分别为11.42亿元、15.06亿元、16.34亿元和13.07亿元。其中来自收单服务的收入分别为9.32亿元、12.9亿元、13.42亿元、10.96亿元,收单服务收入占比(收单服务收入/总收入)分别为81.6%、85.7%、82.1%、83.9%。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10个月,富友支付利润分别为7117万元、9298万元、8433万元和1.09亿元。

  王蓬博认为,除了对传统收单业务的依赖之外,公司也要寻找到第二条增长曲线,比如发力数字化商业解决方案,形成差异化的增长支撑。

行业面临激烈竞争

  支付行业是马太效应较强的行业,行业集中度较高。招股书显示,2024年中国综合数字支付服务市场的TPV(总支付金额)为268.6万亿元,由三大非独立综合数字支付服务提供商主导,三者合共占据75.6%的市场份额。

  按2024年的TPV计,富友支付在中国综合数字支付服务提供商中排名第八位,市场份额为0.8%。作为独立综合数字支付服务供应商,富友支付于2024年按TPV(总支付交易额)计位列中国第四,市场份额为4.5%。

  富友支付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经营所处行业面临激烈竞争,由于现有和新竞争对手推出新服务或完善现有服务,未来竞争或会加剧。

  同时,支付行业也一直是强监管行业,合规压力较大。数字支付市场的增长促使实施更严格的法规,以保护消费者财务及确保数据隐私。“由于我们经营所在行业为新兴及不断演变的市场,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正不断发展及演变。若我们未能持续遵守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我们可能面临合规成本增加、 罚款、业务活动方面的限制、法律诉讼及起诉,甚至可能被暂停或吊销我们开展业务活动的部分或全部牌照。”富友支付进一步表示。

  目前,富友支付拥有包括预付卡、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基金支付和跨境支付在内的5张支付业务许可证。此外,富友支付还持有中国香港及美国的支付牌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