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1 17:36:29 股吧网页版
中方是否会加入所谓的“和平委员会”?外交部回应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

  是否会加入所谓的“和平委员会”?中方回应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阿卫视记者提问,昨天中方宣布已收到美方的加入“和平委员会”的邀请,美国总统特朗普1月20日在一场白宫记者发布会上表示,联合国应继续存在,但是他刚宣布成立的所谓“和平委员会”可能会取而代之,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是否会加入所谓的“和平委员会”?

  “关于‘和平委员会’,中方昨天已经就相关问题作了回答。”郭嘉昆指出,关于联合国,中国始终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外交部:敦促欧盟避免在保护主义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据央视新闻报道,有记者问:据报道,欧盟委员会于1月20日提出一揽子新的网络安全政策方案,拟在既有5G网络安全“工具箱”基础上,推动对欧洲移动通信网络中来自高风险第三国供应链强制“去风险”。有评论认为,所谓“高风险供应商”概念具有明显政治色彩,意在以安全因素为由将中国企业彻底排除出欧洲移动通信网络。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对此,郭嘉昆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对此表示严重关切。中国企业长期在欧洲依法合规经营,从未危害欧洲国家安全,而是有力促进了欧洲电信和数字产业发展,为欧洲民众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使用非技术性标准强行限制,甚至禁止企业参与市场,严重违反市场原则和公平竞争规则,是将正常的合作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典型表现,是赤裸裸的保护主义,肆意干预市场违背经济规律的行为,非但无法获得所谓安全,还会付出巨大成本。事实已经证明,个别国家强行移除中国电信企业优质安全的设备,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严重阻碍当地数字网络产业的发展。

  我们敦促欧盟避免在保护主义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否则中方必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应对美国关税威胁,英媒替欧洲国家求助中国,我外交部回应

  据北京日报报道,英国广播公司(BBC)记者提问,美国总统特朗普因格陵兰岛问题向欧洲国家发出关税威胁。鉴于中国能够抵抗住美国的压力,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措施,中国政府是否能给这些欧洲国家一些建议,应该如何应对美方威胁?

  郭嘉昆表示,关于你提到的欧洲国家与美国的关系,中方不作评论。关于你提到的格陵兰岛问题,中方已经多次阐明了我们的立场。

  郭嘉昆指出,对于中欧关系,中方始终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原则,来推进同欧洲国家发展互利共赢的关系。我们也期待欧洲国家能够与中方相向而行。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称希望与中国进行另一轮潜在贸易谈判,外交部回应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有记者提问,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在达沃斯表态称,希望与中国进行另一轮的潜在贸易谈判,中美之间是否考虑举行此类的会晤,会在哪里举行?

  “具体的问题建议向中方的主管部门进行询问。中美双方应该共同落实好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为中美经贸合作与世界经济注入更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郭嘉昆表示。

  马克龙称“中国是受欢迎的,需要更多中国对欧洲的直接投资”,外交部回应

  有记者提问,法国总统马克龙在达沃斯演讲时表示,“中国是受欢迎的,我们需要更多中国对欧洲的直接投资”。中方如何看待马克龙总统这一表态?

  郭嘉昆表示,中欧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中国产品的竞争优势并非来自于补贴,而是大量科研投入、充分市场竞争和完整产业链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从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不仅愿做世界工厂,更愿做世界市场。希望欧方秉持长远眼光,开放心态,同中方相向而行,推动中欧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郭嘉昆说,中国政府一贯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中国企业遵循市场化原则赴欧投资兴业,希望欧方为中国企业营造公平非歧视、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外交部回应大熊猫将从日本回国:欢迎日本民众来中国看大熊猫

  据新华社报道,1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记者会上就中方是否打算延长与日本的大熊猫租借协议答问时表示,据了解,按照中日有关协议,旅居日本东京上野动物园的大熊猫“晓晓”和“蕾蕾”将按期于2026年2月前返回中国,具体问题请向中方的主管部门进行询问。我们知道在日本有一大批大熊猫的粉丝,欢迎日本民众来中国看大熊猫。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