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新规4月施行
来源:上观新闻


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每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都将拥有数字身份证……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快速,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一半。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管理办法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缺失的,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从而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聚焦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
与此同时,《办法》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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