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 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第一财经
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37.30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21元。
金永荣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推荐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没收金永荣违法所得41,623,864.21元,并处以41,623,864.21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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