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6 21:38:40 股吧网页版
公租房多项免税政策延续两年,利好相关企业和租户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陈益刊

  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缓解群众住房困难,中国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并给予公租房相应免税优惠政策,而这些政策去年底到期后将再一次延续。

  1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开《关于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继续对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方等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税种免征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至2027年12月31日。

  为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中国此前大力发展公租房,其中早在201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出台了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此后不断完善并多次延续,上一次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底。

  今年初财税部门再一次延续公租房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无疑对公租房的建设、运营、承租户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告诉第一财经,从上述《公告》具体内容来看,主要是到期政策的再次延续,内容没有新的变化。

  根据《公告》,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一共有七项,涵盖公租房相关主体,并涉及主要税种,政策优惠力度大。

  比如,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专家认为,公租房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将降低企业公租房建设运营成本,减轻租房人税收负担,促进公租房市场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