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5 21:52:10 股吧网页版
两部门延续两项境外机构投资相关债券利息免税优惠政策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两项公告,再次延续针对境外机构投资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免税优惠政策。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债券市场公告》),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国债地方债公告》)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传递了持续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强烈信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这两份公告的核心在于进一步延续并明确了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提升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吸引力。

  李旭红称,具体来看,《债券市场公告》政策覆盖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收益,显著降低了其投资成本,提升了实际收益率。而《国债地方债公告》的亮点在于其追溯性地将增值税免征期提前至2025年8月8日,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对境外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覆盖了中国在境外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进一步拓展了优惠范围。

  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近年来,境外各类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规模持续加大,有力助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依群认为,两个公告的发布有助于打通国内国际两个资本市场,催生国内债券走出去和国际资本引进来,推动国内外资本双向融合。同时通过所得税、增值税的阶段性免征,为国际机构资本找到安全性更高、收益性更好、稳定性更强的投资渠道,也更助于国际资本投资国内,实现国际国内债券市场和经济增长收益的双赢。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