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延续两项境外机构投资相关债券利息免税优惠政策
来源:第一财经
1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两项公告,再次延续针对境外机构投资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免税优惠政策。
根据两部门公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而上述两部门公开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而根据去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而前述公告显然在此基础上,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境外各类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规模持续加大,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有力助推了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而上述免税政策,将降低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相关债券成本,提高收益,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相关债券,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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