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13日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获悉,《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近期公开发布,提出天津将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开发就业增长点、提升就业承载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毅东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协调联动,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聚焦国家战略和实际需求,谋划一批具有牵引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始终坚持增强产业就业协同联动。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强三地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大力推进京津同城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劳动者在三地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支撑。
同时,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推动京津冀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效贯通,鼓励中央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在津布局,促进高质量项目在津落户,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借助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平台,加强与京冀晋蒙鲁等周边省区市就业协作,深化与甘肃省等结对地区劳务协作,构建目标同向、资源共享、政策互鉴、市场互通的就业协同发展格局。
据悉,意见涉及六个方面包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强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并围绕稳岗扩岗、加强教育就业协调、重点群体帮扶等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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