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被罚3745.46万,责任人共被罚4200万,涉年报虚假记载等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月13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剑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元成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元成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祝昌人作为元成股份实际控制人,姚丽花作为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周金海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平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余建飞作为公司时任监事、越龙山项目的项目经理之一,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49.91元罚款;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处以2,8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姚丽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周金海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余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