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01:21:50 股吧网页版
市场监管总局:对婴幼儿纤维制品等实施重点监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13日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纤维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费品,主要有纺织服装、床上用品、窗帘等。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当前,纤维制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同时电商直播等平台销售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在持续提升,这些都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为保障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王胜利称,本次《办法》修订从三个方面发力,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全链覆盖,精准聚焦,让监管更加到位。在监管对象上,将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了覆盖原料使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经营性服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另外,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全方位精准管控。

  二是源头严控,过程追溯,让安全更有保障。针对不同纤维制品品类和循环再利用原料种类,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禁止使用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物质生产纤维制品。对于婴幼儿等特殊群体使用的纤维制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的原料,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主体做好进货验收和记录,实现信息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

  三是创新监管,刚性问责,让监管更有合力。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信用惩戒、风险警示等多元手段,提升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监管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等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执行的刚性和威慑性,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