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1 23:34:00 股吧网页版
佐香园否认闫学晶持有公司股份!终止合作后下架其宣传物料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演员闫学晶被质疑“炫富”,其代言的品牌“佐香园”也遭到抵制。有网友称“闫学晶为佐香园股东/与佐香园存在股权关系”。1月11日,“佐香园”电商部负责人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上述说法不实。经公司审慎评估,11日起,正式终止与闫学晶在“佐香园”品牌及相关产品上的代言合作。

  “佐香园”电商部负责人表示,关于“闫学晶为公司股东/与公司存在股权关系”等说法,经核实不属实。公司相关登记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信息为准。

  据公开信息,绥中翼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田野为葫芦岛佐香园食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其中绥中翼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80%股权。

  近日,一个名为“佐香园辽宁”的账号发布了“爱买不买”“就不解约”等言论,引发热议。对此,“佐香园”方面表示,该账号并非公司官方账号,提醒网友注意甄别,避免被误导。“对于冒用品牌标识、混淆身份、误导公众的行为,我司已完成必要取证,并移交警方调查处理。”

  1月11日,“佐香园”宣布,当日起,正式终止与闫学晶在“佐香园”品牌及相关产品上的代言合作,并同步推进相关宣传物料更新和下架工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