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工作。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邀请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张林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零距离”参与执法全过程,“沉浸式”体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审查人员和专家代表分别宣读了《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人员承诺书》和《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聘用专家承诺书》。按照“逢查必考”要求,对申请单位参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现场测试。
审查会上,申请单位首先汇报了项目总体情况,评价单位汇报了项目评查情况。随后,专家组和审查人员开展现场核查,查阅安全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围绕安全条件论证、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辅助工程等重点内容,与申请单位进行深入交流。结合市局监管处室人员与属地监管人员意见,审查组对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结果进行综合反馈。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张林在审查工作结束后,与企业就本次审查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表示本次审查工作扎实、流程清晰、执法专业、服务到位。通过此次“伴随式执法”活动,对应急管理行政许可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切实感受到市应急管理局在推进“执法+普法+服务”模式中的努力与成效。他建议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执法典型案例,增进公众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扩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社会安全的引导效应。
此次“伴随式执法”是济南市应急管理局落实执法监督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应急局将继续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社会力量监督机制,在执法过程中深化普法服务,持续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