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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0 10:56:10 股吧网页版
大幅提高奖励标准 最高100万元!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月9日,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下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旨在规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举报,鼓励“吹哨人”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吹哨人”,是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位或者个人。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提高奖金比例,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为3%,符合条件的“吹哨人”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优化奖励条件,大幅提高奖励标准

  证监会指出,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设立了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2020年1月,《举报规定》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7号)。本次修订,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新增概念定义,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强调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同时也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在行文上对举报制度相关表述作出适应性安排,并与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举报条款作了法源上的必要衔接。

  新的《规定》明确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同时将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纳入奖励对象。此外,新规还补充了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工作的,将不予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规定》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也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具体来说,实际奖励金额是“罚没款×3%”的计算结果与相应上限(50万元或100万元)两者中取较低者。(注:奖励总额不能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的金额。)

  优化奖励程序,完善保护机制

  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奖励启动程序,证监会根据奖励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情况和当年部门预算情况,分批次实施“吹哨人”奖励工作。启动奖励程序后,中国证监会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奖励时间安排、确认登记程序等,同步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吹哨人”奖励相关工作。

  同时,新的《规定》明确“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为激励“吹哨人”及时提供重大违法线索,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起案件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在保护“吹哨人”方面,新的《规定》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同时明确规定,因核实情况、实施奖励而联系“吹哨人”,需要使用“吹哨人”身份信息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个人隐私或者其他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阻拦、限制或者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打击报复“吹哨人”的,按照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合规风控、督察稽核人员参与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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