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
来源:券商中国
1月8日,“海底捞小便”事件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3版刊登《致歉声明》。

截图来源:1月8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
当事人唐某称:“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也受到了来自家长、学校、公安、法院,以及网络广大消费者的批评与教育,我会吸取深刻的教训,改过自新。长大后,我要努力成为一位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有担当的人。”
肇事者父母称:“作为监护人,我们对于孩子做出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他成长为一名行为规范的好公民。”
此前报道
2025年3月,一条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上海黄浦警方对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同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餐饮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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