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平台规则监管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剑指“仅退款”“全网最低价”乱象及直播电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关乎各方权益,是规范交易秩序的核心。2025年以来,“仅退款”“全网最低价”等平台规则中存在的制定随意、规则滥用、执行不透明问题得到了初步纠治。《平台规则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责任义务。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介绍,新规聚焦程序公开,增强治理透明度。明确平台规则制定、修改的公示、征求意见、过渡期设置等要求,保障商家、消费者的参与权与知情权。聚焦执行公正,提升治理公平性。延伸监管至规则执行环节,明确申诉保障、纠纷解决、人员培训等要求,防范规则滥用。聚焦突出问题,保障各方权益。禁止平台以规则不合理限制商家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违规“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补充道,《平台规则监管办法》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细化平台责任。程序上,新增规则历史版本保存、重大事项协商等规定;实体上,细化列举“二选一”、强迫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情形,衔接《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要求。
针对直播电商发展中出现的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聚焦明确各主体法律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管。该办法细化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等主体责任,专章规定平台在资质核验、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义务,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同时,创新监管工具,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将相关主体违法情况通报平台后,平台应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此外,新规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AI)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要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需进行标识并持续提示消费者,避免新技术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云峰表示,下一步将以两部新规为契机,深化直播电商乱象整治,聚焦虚假宣传、AI仿冒公众人物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压实平台内容审核责任,从严处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平台及问题突出的账号、直播间和MCN机构并公开曝光;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提升其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以优质网络主播培育工程引领群体向上向善,推动直播电商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