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国家能源局1月7日消息,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共10章45条,从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划转、绿证核销、异议处理、信息管理、绿证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细化,构建体系完善、权责清晰的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权益规范化运作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深化协同机制。完善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主体、技术支撑单位等多方协同机制,明确各主体在绿证管理中的核心职责,强化部门联动效能。
二是健全账户体系。以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账户为权威底账,细化境内外各类账户功能与管理要求,形成标准化账户管理规范。统一开设省级账户,搭建国家底账与省级账户的联动对接机制,夯实地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及节能降碳相关核算的数据基础。
三是规范核发管理。系统梳理绿证分类、核发对象、核发规范,明确关键环节时限要求;在公共电网全覆盖的基础上,专门明确因客观原因存在绿证核发障碍的项目申领绿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已建档立卡项目的绿证核发全覆盖。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应绿证进行标注和区分,顺应新能源全面市场化改革新要求。
四是细化划转规则。明确绿证市场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存量常规水电、自发自用、离网项目等场景的绿证划转要求,确立划转管理规范性,确保绿证归属清晰。提出通过绿电交易、通道输电协议等市场化方式将绿证纳入交易范围,并明确绿证价格大于0,有力保障跨区消纳绿电的环境权益清晰划分。
五是健全核销机制。聚焦环境属性唯一性,分类明确超过有效期、绿色电力消费声明(认证)、CCER核查与登记、账户注销等重点场景下的核销规则和环境权益归属,并提出绿色电力消费声明的时间匹配要求,为后续开展绿电消费溯源、核查、评价、认证等工作提供权威凭证。
六是健全异议处理机制。规范绿证核发、划转结果的异议申请原则及处理流程,完善绿证核发退补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七是强化信息监管。以数据真实、可追溯为核心要求,明确相关单位的数据管理责任,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筑牢绿证市场保障防线。
《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后,国家能源局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协同推进落实。绿证核发。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系统支撑。持续深化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优化升级,加强系统功能建设和跨平台交互效率,在绿证核发全覆盖、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形势下,着力保障海量核发、交易、划转数据高效处理。强化绿证追踪溯源和智能统计分析能力,为《实施细则》各项规定落地提供稳定、高效的系统支撑。
三是动态评估优化。密切跟踪《实施细则》实施情况,常态化开展绿证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回应相关管理部门、市场主体、研究机构合理关切,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绿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