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相关强制性国标进一步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1月7日消息,工信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公示。工信部称,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8日至14日。
标准报批稿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术语定义、试验条件、通用要求和安全保护功能等,并规定了直流充电桩的特殊要求。其中,在安全保护功能方面,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应具有短路、过流、输入过压、空载、充满断开、最长充电时间、超温等保护措施,并给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检测方法。
该标准编制遵循“统一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建议标准发布12个月后实施。标准发布及实施后,将针对标准使用的不同对象,有侧重点地进行标准培训和宣贯,以保证标准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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