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6 00:38:41 股吧网页版
王建梅内幕交易被罚207.72万,获利69.24万被没收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月5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建梅的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处罚。

  决定书显示,王建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年10月23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系《证券法》所列重大事件,相关信息公开前,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7月26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0月23日。

  二、内幕交易情况

  王建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亲属关系,交往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建梅使用“苏某屏”账户交易相关公司股票,交易股票的时间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量明显放大,突击转入资金交易,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王建梅未能提供异常交易相关股票的合理解释。经计算,共计获利692,417.39元。

  王建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决定没收王建梅违法所得692,417.39元,并处以2,077,252.17元罚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