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麦电商被出具警示函,涉重大事件未及时披露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月5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杭州多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徐彩俊、盛阳丽、洪娟。
决定书显示,杭州多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5年2月14日,公司股东杭州麦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并将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徐彩俊变更为盛阳丽,该事项使徐彩俊持股比例由40.84%下降至21.05%,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彩俊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未就该重大事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5年3月3日才就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进行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彩俊,时任董事长盛阳丽,时任董事会秘书洪娟未按照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多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徐彩俊、盛阳丽、洪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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