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2 17:34:29 股吧网页版
金融街证券被要求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因私售非公司产品一营业部三人被警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01476_0

  12月31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公告,对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并对该公司一营业部三名从业者出具警示函。

  经查,内蒙古证监局发现金融街证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多地多名员工私自推介或销售非金融街证券(原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平台的产品;个别员工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乐和基金)的协议,并将资金汇集至本人名下购买该基金产品。

  此外,个别员工向客户宣传推介乐和基金时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且材料中含有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准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的表述;个别员工在销售乐和基金过程中向客户输送不正当利益。

  内蒙古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出金融街证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行为管控有效性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在收到监督管理措施后3个月内完成整改,在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另一份公告显示,鲁文龙、王鑫、王丽虹三人在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青松路证券营业部工作期间,未能恪守执业行为规范,私自推介销售非公司代销的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平台的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于内蒙古注册成立的综合性服务证券公司,公司通过经纪及财富管理、投资管理、自营交易及投资银行业务向个人、公司、金融机构及政府实体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