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2 08:14:19 股吧网页版
深圳借势APEC输出“硬核”数字贸易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2026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将正式施行,首次将跨境电商与对外数字贸易纳入法律框架,明确提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等对外贸易业态和模式创新发展;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数字化、便利化水平。

  恰逢 2026年APEC会议落地深圳,“跨境电商之都”深圳,正迎来法治护航与国际平台双重发展机遇。深圳跨境电商将在重塑亚太供应链、构建数字贸易规则中将扮演何种角色?

  在供应链重构方面,深圳将发挥核心枢纽作用。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助理、数字经济与全球战略研究所所长曹钟雄表示,深圳将依托数字技术和平台企业优势,推动亚太供应链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完善区域供应链设施。

  深圳市决策咨询专家(经济组)、和君咨询合伙人熊时实认为,深圳可借此机会展示在数字供应链、智能物流、绿色包装等领域的创新实践,比如利用大数据和 AI 提升物流效率,减少对传统链条的依赖。“机场第三跑道和北货运区的建设,将进一步强化深圳作为亚太航空货运枢纽的地位,为高附加值产品提供更稳定的出海通道。”

  在数字贸易规则构建上,深圳有望成为规则输出的重要力量。曹钟雄强调,深圳需以跨境电商为关键力量,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标准的衔接。提升我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话语权。

  熊时实建议,深圳可牵头探讨数字贸易便利化协定等议题,分享在跨境电商、数字支付等领域的成熟经验,推动亚太各经济体在数字清关、数据流动、电子签名等规则上的协同;甚至建立亚太统一标准,减少中小企业在区域贸易中的制度性成本,推动形成更符合数字时代特征的区域性贸易框架。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