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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1 15:05:40 股吧网页版
三部门发布,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根据三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在政策设计上一是将惠民生与促消费紧密结合。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既能提升消费意愿、营造消费氛围,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是覆盖面广、参与门槛低。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只要在试点城市开具了符合条件的发票,每个人都有参与机会,都有中奖机会。

  三是鼓励各地探索不同试点模式。此次有奖发票工作由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各城市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人口规模、消费水平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抽奖规则、奖项设置等,因地制宜配套促消费活动,积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促消费工作路径。

  试点城市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消费者可关注试点城市公告,根据公布的有奖发票活动具体要求,积极参与。

  2025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消费新亮点新热点不断涌现。2025年前11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万亿元,同比增长4.0%,增速比去年全年加快0.5个百分点;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4%,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3.5%。

  上述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城市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有奖发票活动全过程监控,确保消费行为真实,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加强对参与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行为。试点城市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消费者可随时反映试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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