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联金融再收50万罚单,涉合作机构与贷后管理问题
来源:南方都市报
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联金融”)因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盛莲同时被给予警告。

作为大湾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招联金融此次并非首次因合规问题受罚。2020年10月,原银保监会消保局就曾通报其存在营销夸大误导、合作商管控不力等四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022年2月,该公司因营销宣传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等八项违规,被处以290万元罚款,其中就包含“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的同类问题。此外,2023年2月,招联金融曾两度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录,执行标的合计34.5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招联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注册于深圳前海,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各持股50%,注册资本100亿元,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
中国联通2024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招联金融当年业绩出现成立以来首次“三降”:营业收入173.18亿元,同比下降11.65%;净利润30.16亿元,同比下滑16.22%;总资产1637.51亿元,同比减少7.18%。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4年末,公司不良贷款率为1.95%,虽较2023年的2.45%有所下降,但信用减值损失仍高达114.24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5.97%。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罗曼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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