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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23:05:50 股吧网页版
每年为基民节省510亿!公募费率改革今日里程碑式收官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12月31日讯(记者周晓雅)虽是2025年的收官日,但公募业却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正式发布而不平静,行业热烈讨论随之而来。根据证监会发布,该规定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募销售费用新规的落地,标志着自2023年以来启动的,备受市场关注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今日里程碑式收官。三个阶段降费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510亿元投资成本,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

  《规定》总共有六章29条,涉及六个方面主要内容。此次新规着重解决认购费、申购费率水平相对偏高,赎回费收取机制设计复杂,销售服务费缺乏有效规制的突出问题。

  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切实降低投资成本;

  二是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是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保护长期持有人利益;

  四是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销售机构向机构投资者销售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维持现行30%尾随佣金不变;

  五是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行业问题,净化销售生态;

  六是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简称 FISP ),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壮大直销力量。

  华创证券非银徐康团队认为,本次文件发布,代表着公募降费三步走落地收官,全球可比水平来看,中国公募行业费率已经显著下降,在一定时间内,公募业应不再具备继续下降的基础,这对于稳定公募基金行业经营预期至关重要。

  亮点一:每年为基民节省510亿

  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最大限度让利投资者。

  2023年,第一阶段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改革的举措落地,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140亿元;2024年,第二阶段降低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改革的举措落地,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70亿元;2025年,第三阶段降低认申购等销售费率的改革举措落地后,预计为投资者降费约300亿元。

  三个阶段降费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510亿元投资成本,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费率“直降”,惠及投资者。

  在行业人士看来,与意见稿相比,市场的呼声得到有效反馈,包括对市场极为关注的赎回费情况给予重要豁免;费率进一步明确细化,认申购费的上限不变;个人尾佣比例不动,支持销售机构服务好个人投资者;基金直销平台建设加速等。

  亮点二:认购费率、销售费率“直降”

  改革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投资成本大幅降低。针对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产品分类标准与费率上限。

  针对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5%;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3%。

  销售服务费方面,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4%/年,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2%/年,货币基金不高于0.15%/年。

  《规定》还提到,非货币市场基金持有满一年即免销售服务费,降低长期投资成本。考虑到货基本身在实操层面具备的快捷支付功能,持有一年以上可以继续收取一定销服费。

  通过合理调降各类产品的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

  举例来看,对于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年的货币市场基金,降费后投资者持有10000元每年可降低投资成本10元(降费前25元、降费后15元);对于认购费率为1.5%的主动偏股型基金,降费后投资者认购10000元可降低投资成本70元(降费前150元、降费后80元,不考虑打折因素)。

  亮点三:赎回费安排更优化

  《规定》重点优化了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

  针对债券型基金,直面此前部分机构利用短期免赎费规则频繁申赎的问题,差异化设置了免赎费持有期。

  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即可免收,而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30日。这一举措旨在保护个人投资者便利,同时引导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

  同时,监管已同步出台系列组合拳(如规范定制债基、规范分红、提高赎回交收款效率等),多管齐下筑牢债市稳定防线。

  针对指数型基金,充分考虑其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助力权益投资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满足大众投资需求,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

  在华创证券非银徐康团队看来,在与意见稿相比,市场的呼声得到有效的反馈,文件对市场极为关注的赎回费情况给予重要豁免: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满7日的场外指数基金、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对机构投资者持有期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理财赎回对公募债基形成的压力得到显著的缓解,债券市场可以缓口气了,同时缓解了中、小公募的经营压力。”

  《规定》整体完善并优化赎回费的制度安排。将现行四档赎回费率安排简化成三档,并要求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这也意味着,当前“重首发、轻持营”的运作逻辑被坚决扭转。将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让销售机构收入与投资者短期“赎旧买新”行为脱钩。

  值得留意的是,对于将持有期超过七天但少于30天的赎回费收取标准,由现行0.7%提高至1%。财联社记者了解到,这一调整通过提高资金短期交易成本,主要是为了遏制帮忙资金的现象。

  亮点四:调整尾随佣金比例

  此次《规定》,旗帜鲜明地引导行业资源投向两大关键领域。

  一是服务好个人投资者,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50%的上限,激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投资者服务体验与获得感;

  二是大力发展权益投资,通过对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非权益类基金形成保有量收取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进行差别化安排,引导行业力量聚焦于提升权益类基金竞争力,夯实财富管理的核心。

  具体来看,《规定》中提到,销售机构向机构投资者销售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维持现行30%的尾随佣金比例不变;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他类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将尾随佣金的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亮点五:基金直销平台建设加速

  改革不仅是“降”,更有“建”。

  《规定》提到,支持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FISP平台)建设,明确该平台的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要求行业机构积极对接平台,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该平台申购赎回公募基金。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升服务投资者水平,证监会在9月同意FISP平台正式启动运行。FISP平台是证监会授权中国结算建设并运营的行业性服务平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接入FISP平台,并可借助FISP平台开展基金直销业务。

  全新搭建的行业直销服务平台(FISP),如同一套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为基金管理人开展直销业务降本、增效、控风险。这为行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优化客户体验打开了新的空间。

  亮点六:明确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

  此外,《规定》还提及内容包括明确沉淀资金的利息应当支付给投资者或者归基金财产所有。强化廉洁从业要求。明确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等。

  徐康团队对此分析称,在监管引导重服务、轻销售的价值理念下,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显著回暖,基金投顾业务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亮点七:充分采纳各方意见

  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正式发布并非简单“照搬”,而是体现监管机构广纳市场建言、反复锤炼打磨的成果。在充分听取行业声音后,多项条款得以优化完善,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显著提升,旨在切实堵漏洞、补空白、提效能,全力维护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的健康秩序。

  今年9月5日至10月5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评价积极正面。内容规定体现了以提升投资者回报为核心的改革发展导向,有利于引导基金销售机构由重首发向重保有转变,同时也对部分条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证监会认真研究并充分采纳,特别是对各方比较关注的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区分不同投资者类型进行适当优化。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满7日的场外指数基金、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对机构投资者持有期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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