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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20:57:10 股吧网页版
多项新法规,元旦起实施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6年1月1日起,这些新法规将实施。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等行为

  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经纪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经纪业务范围,经纪机构可向委托方提供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经纪服务,不得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要求经纪机构强化内控和业务全流程管理,提升人员管理、尽职调查、签约服务、询价报价、撮合交易、信息披露、留痕管理等环节规范性。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信托业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完善促进信托业强监管防风险高质量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管理办法指出,主要股东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信托公司提供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等信息。信托公司股东应当配合监管部门日常开展的调查;信托公司发生风险事件或者重大违规行为的,股东应当配合监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等依法开展调查和风险处置。

  规范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聚焦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特色功能,强调以租赁物为核心,以直接租赁业务的流程及其管理要求为主线,兼顾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其他业务特征,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

  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

  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内容包括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对于通知实施日前已办理转让登记待出口手续的车辆,要指导企业做好合同履约并有序出口。

  电动汽车行业迎首个电耗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国家标准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全球首个电动汽车电耗限值强制性标准。该标准综合考虑了技术现状与未来发展,为不同车重车型设定了电耗限值,整体要求较上一版推荐性标准加严约11%。

  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其中,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实施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商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提升民营企业参与我国油气基础设施力度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强调,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股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鼓励符合资质、融资、信用等条件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提升民营企业参与我国油气基础设施的力度和广度。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明年起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0日发布公告称,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114种新药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发布,新版目录将于2026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一类创新药,总体成功率88%,较2024年的76%明显提高。19种药品纳入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项收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6类家电、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元旦起享购新补贴

  商务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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