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履职受到妨碍、合规意见未被采纳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来源:财联社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资本市场首部专门针对董秘群体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显示,上市公司应为董秘配备专门的履职机构和人员支持,解决“单打独斗”的困境;另一方面推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内部审计与董秘等监督主体的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公司治理的整体效能。新规还提到,若董秘履职受到妨碍、合规意见未被采纳,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