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1 07:56:30 股吧网页版
下调!住房出售,最新政策来了!
来源:券商中国

  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政策优化主要针对个人出售持有不满2年的住房的情形,该情形下,个人销售住房所缴增值税的税率从此前的5%下调至3%,将有效降低二手住宅交易成本,促进二手住宅销售。

  以住房售价500万元,个人持有不满2年计算,新政实施后,个人出售该住房需缴增值税税费15万元,税费成本将较此前减少10万元。

  对于个人持有满2年的住房的情形,个人出售时将继续免征增值税。“新政对该情形无实质性影响,该群体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记者说。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新政将降低二手住宅交易摩擦,促进挂牌销售。此前房地产市场销售纾困政策主要集中在降低首付比例、降低利率等,税费优惠政策较少。新政的出台反映出宏观政策正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严跃进表示,新政将更好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当房东出售旧房的成本降低后,将更有能力和意愿“卖旧换新”。此类换购行为不仅满足了个人对居住品质提升的需求,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从存量房向新房的流动,推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升级与发展,也有助于促进新房尤其是大户型新房项目去库存。

  从宏观和市场层面来看,通过降低二手房出售成本,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活跃,也将带动新房、二手房联动。严跃进表示,新政也将有助于促进市场循环机制畅通和市场向好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