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1 06:23:09 股吧网页版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明年起调整
来源:新华社

  新华财经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申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0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施行后,继续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很好地保持了立法后的税制连贯性。同时,将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到3%,是落实增值税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税收法定和简化税制的立法精神。

  据介绍,在增值税法施行前,我国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主要包括3%和5%两档,5%征收率主要是“营改增”时平移的原营业税政策,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适用5%征收率就是这种情况。增值税完成立法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税制,减少征收率档次。根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施正文表示,明年起,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可充分享受立法红利,其增值税税负有较为直观的下降,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