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两部门:个人出售购买满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两部门发布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中国基金报记者忆山
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出,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
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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