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0 15:04:29 股吧网页版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薛瑞)今日,在自然资源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司长陈军表示,近年来,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应用步伐加快,有力支撑了我国高精度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进而推动北斗产业发展。为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然资源部近期发布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从全链条规范基准站管理的部门规章。

  《办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一条主线、四项要求、六个方面。一条主线是贯穿基准站建设、运行、服务、安全等全生命周期。四项要求是“合理布局、依法备案、资源共享、保障安全”。六个方面包括:一是制定全国基准站建设布局规划方案,引导基准站建设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二是规范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在基准站规划设计阶段应向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强化测绘基准法定权威性,依托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向全社会提供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服务;四是促进基准站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鼓励开展基准站数据产品登记、流通交易;五是加强基准站数据安全保障,提高数据传输、处理、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能力;六是做好基准站建设运维等活动的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并依法处置,守牢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底线。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