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指南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现场检查工作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雪)记者12月29日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山东省药监局近日印发《山东省化妆品生产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下称《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检查依据、检查类别与方式、检查人员资质与职责、检查准备、现场检查流程、检查重点及后处置措施等内容。
《指南》要求,现场检查需至少2名检查员,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员需熟悉法规、掌握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和判断能力,并须遵守廉洁自律、保密等纪律要求。
在检查流程上,《指南》规定了从检查方案制定、亮证入企、召开首次会议、实施现场检查、汇总情况到召开末次会议的完整程序。特别强调了检查文书的准备、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检查发现的书面确认以及被检查对象的陈述申辩权利。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南》要求根据风险程度依法采取限期整改、责令暂停生产、立案调查、责任约谈、记录信用档案等处置措施。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将视情况组织复查,特别是对厂房布局改造较大、整改材料存疑等情况,要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复查。未按要求整改或涉嫌违法的,将依法查处。
此外,《指南》还明确了检查结果的信息公开要求及检查材料的归档管理,确保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