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7 16:48:19 股吧网页版
报告:我国电商法治进入“成熟完善”新阶段
来源:央广财经

  央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樊瑞)近日,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平台经济健康生态的制度保障”2025年学术年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召开。政产学研各界嘉宾出席会议,围绕平台经济治理的制度构建、责任界定、竞争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共同探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路径与治理范式。

  会上,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发布四份研究报告,为营造电子商务的健康生态建言献策。发布内容包括:《平台经济领域规范发展研究报告》《电子商务法领域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报告》《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数评价体系暨十大重点问题研究报告》和《电子商务平台合规评价报告》。

  2025年平台经济领域迎来立法集中期

  《平台经济领域规范发展研究报告》聚焦2025年新公布的与平台经济相关的规范,通过对立法趋势的分析,综合展现本年度内规范发展的前沿动态。

  该报告指出,2025年是我国数字经济战略深化落地与全球数字贸易格局加速重构的关键节点,电子商务法相关领域迎来立法规范的集中爆发期,形成覆盖平台治理、数据保护、市场竞争、权益保障、技术创新等多维度的法律规范体系。这一系列法规政策既回应数字经济发展中涌现的新型法律问题,又承接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性法律的实施要求,通过精细化、体系化的制度设计,为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报告指出,2025年电子商务法相关领域的立法活动,始终围绕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与社会治理需求展开,其立法背景呈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与时代特征。从国内产业政策衔接来看,2025年的相关规范深度呼应了三大核心政策导向:一是“人工智能+”战略下的技术赋能需求;二是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目标;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民生政策要求。

  该报告指出,2025年电子商务法相关领域的法律规范,标志着我国电商法治从“起步探索”进入“成熟完善”的新阶段。这些规范既回应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为全球电商治理提供了“中国经验”。未来,随着立法、司法、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协同推进,我国将构建起更加“系统、灵活、包容”的电商法治体系,既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公平有序,也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在法治的护航下,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发挥“促进消费、带动就业、联通内外”的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流电商平台已建立基础性合规体系

  为促进电子商务法的有效实施,全面展示电子商务法在审判工作中产生的广泛影响,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于2025年年会上发布了《电子商务法领域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报告》,挑选了2025年各法院产生的判决中比较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十个案例。这些案例曾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报道,法院的相关分析、论证以及判决结果也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

  此外,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已成为连接亿万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核心枢纽,在促进消费、稳定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系统呈现当前我国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履行法定责任与自律义务的实际情况,报告选取了涵盖综合零售、本地生活、社交电商、在线服务等多元业态的十八家代表性平台,进行了多维度、全景式的合规评估。

  《电子商务平台合规评价报告》的评估重点聚焦于身份核验、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禁限售管控、广告合规及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通过规则文本分析、界面功能实测、数据抽样核查及公开信息比对等方法,力求客观反映各平台的合规建设现状、实践亮点与潜在风险。

  评估发现,我国主流电商平台普遍已建立起基础性的合规体系,在用户身份审核、资质亮照、消费纠纷处理等基础义务履行上表现良好。部分头部平台更在环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主动治理等领域展现出创新与实践。然而,不同平台间、同一平台的不同业务板块间,合规成熟度存在差异。一些共性问题,如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漏洞、隐性广告营销规范不力、新兴业态风险应对滞后等,仍值得持续关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