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7 16:09:20 股吧网页版
金改前沿|“专业、效率、成本”三个关键词解读上海证券期货仲裁新规
来源:新华财经
0bf312ebad564281b01b9a10c3aa918b.jpeg

  新华财经上海12月27日电(记者杜康)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与之匹配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在加速迭代。

  12月26日,在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成立一周年之际,上海仲裁委员会正式发布《上海仲裁委员会证券期货仲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这部将于2026年3月1日实施的新规,将成为补齐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短板的“关键拼图”,也是上海打造金融法治软实力新高地的关键一步。

  铺设中小投资者维权“快车道” 科创板企业获50%费率优惠

  为何在已有仲裁规则的前提下,还要专门制定一部证券期货仲裁规则?上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院长郭洪俊在解读时表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与之相伴的是,证券期货纠纷呈现出专业性更强、涉众范围更广、时效性要求更高的新特征。

  “面对这些新变化,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已难以充分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往往面临专业门槛高、法律程序周期长、经济成本压力大等现实难题。”郭洪俊表示,制定这部规则并非“另起炉灶”,而是为资本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铺设一条更为通畅、经济的权利救济“快车道”。

  据悉,此次《规则》的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专业、高效、灵活、经济”的现代化证券期货仲裁体系。“专业、效率、成本”也成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解读此次发布《规则》亮点的三个关键词。

  例如,在专业性上,针对日益复杂的金融产品,《规则》特别确立了专业的仲裁员推荐名单,吸纳了“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市场机构及学术界资深专家”,旨在“从源头上保障案件审理的专业水准”。

  在效率上,《规则》大力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引入了上海特有的仲裁调查令制度,并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裁判文书可作为证据使用”;全面拥抱数字化,明确电子送达、在线审理的法律效力,实现“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

  费用标准是本次《规则》最受关注的亮点。郭洪俊特别提到,《规则》专门为科创板上市企业设置了高达50%的费用减免;针对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特定类型案件,也制定了倾斜性费用减免政策。

  补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治生态”关键拼图仲裁中心“一周年”实现稳健起步

  此次《规则》发布之际,也正值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成立一周年。对此,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晓红表示,这不仅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更是落实国家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任务,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关键一步。

  “金融中心必然也必须是纠纷解决中心。”在刘晓红看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与之匹配的专业、高效争议解决机制。仲裁中心的成立,正是为了健全这一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定位相适应的专业纠纷解决机制,打造上海金融法治软实力的新高地。

  刘晓红表示,仲裁中心不仅仅是一个区域性的纠纷处理机构,而是要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政策、地缘与资源优势,打造国际一流证券期货仲裁体系。

  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也是仲裁中心从蓝图变为现实、从揭牌步入运营的奠基之年。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春玮披露的数据显示,仲裁中心成立一周年来,受理金融类案件1328件,争议金额177.78亿元,其中证券期货类案件645件,占比48.6%;争议金额112.78亿元,占比63%。值得注意的是,在涵盖上市公司定增、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高难度案件的背景下,上仲交出了“零撤销”的答卷。

  陆春玮表示,《规则》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当前仲裁中心正在进行实施准备工作。展望2026年,仲裁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专业仲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证券期货业务培训和推广,推动业务向债券、衍生品、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拓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