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7 16:07:49 股吧网页版
人大常委会 | 新修订的渔业法将于明年5月1日施行
来源:新华社 作者:胡璐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胡璐)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将进一步促进渔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据了解,现行渔业法于1986年制定实施,对于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新形势下渔业发展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亟需修改完善。此后,2000年、2004年、2009年、2013年,渔业法又经历了四次修正。

  新修订的渔业法明确,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渔业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坚持量质并重、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并从促进和规范渔业养殖、严格渔业捕捞管理、加强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强化渔业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现行渔业法作出了修改。

  对渔业养殖业,新修订的渔业法明确,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科学合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支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养殖模式。

  对渔业捕捞业,明确国家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

  对渔业资源保护,明确国家加强重要渔业水域保护。国家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禁止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禁止违规垂钓。

  此外,新修订的渔业法还增设“监督管理”一章,对渔业执法机构等的执法职责以及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加强渔业信用体系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